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2018年,某商业企业经营的业务如下:
(1)商品销售收入为1 600万元,公债利息收入8万元,债券转让净收入152万元。
(2)全年商品销售成本940万元。
(3)按规定缴纳的增值税208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9.04万元,教育费附加8.16万元。
(4)发生营业费用80万元,管理费用100万元。
(5) 营业外支出中列支96万元,其中:公益捐赠80万元:赞助当地一足球队12万元:缴纳税收滞纳金4万元。
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2018年,某商业企业经营的业务如下:
(1)商品销售收入为1 600万元,公债利息收入8万元,债券转让净收入152万元。
(2)全年商品销售成本940万元。
(3)按规定缴纳的增值税208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9.04万元,教育费附加8.16万元。
(4)发生营业费用80万元,管理费用100万元。
(5) 营业外支出中列支96万元,其中:公益捐赠80万元:赞助当地一足球队12万元:缴纳税收滞纳金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