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新建住宅楼工程,建筑面积25000m,装配式钢筋混泥土结构。建设单位编制了招标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其中部分条款内容为:本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模式承包范围为土建、电气等全部工程内容,质量标准为合格,开工前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合同工程造价的25%作为预付备料款;保修金为总价的3%。经公开招投标,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以12500万元中标。其中工地总成本9200万元,公司管理费按10%计,利润按5%计,暂列金额1000万元。主要材料及构配件金额占合同额70%。双方签订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项目经理部按照包括统一管理、资金集中等内容的资金管理原则,编制年、季、月度资金收支计划,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单位要求,通过专家论证,采用了一种新型预制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体系,致使实际工地总成本增加到9500万元。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时,对增加费用进行了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