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啤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销售鲜啤酒10吨给乙烟酒批发销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9000元,另开收据收取包装物押金2000元(含塑料周转箱押金500元);销售无醉啤酒5吨给丙商贸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金额13800元,另开收据收取包装物押金750元。上述押金均单独核算.甲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 )元。
发布于 2021-08-10 1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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