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位律师共同出资设立特殊普通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甲因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债务17万元,乙、丙二人因轻微过失给事务所造成债务20万元。则以下债务的责任承担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发布于 2021-05-08 14:11:17
登录后免费查看答案
关注者
0
被浏览
36
1 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