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债务重组日为()。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商品和提供劳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 2020年1月1日,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货款余额为130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300万元。2020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协议,乙公司用一批原材料抵偿上述全部账款。3月1日,乙公司将材料运抵甲公司,2020年3月2日双方解除债权债务关系。该批原材料的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1000万元,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30万元。(2)甲公司收到的上述材料用于生产A产品。2020年6月30日,假设利用该批原材料所生产的A产品售价总额由1450万元下降到1320万元,但生产成本仍为1400万元,将上述材料加工成产成品尚需投入400万元,估计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为10万元。若把该批材料对外销售,该批材料的市场价为900万元,估计销售材料的销售费用和税金为6万元。(3) 2020年8月20日,因甲公司欠丙公司的原材料款600万元不能如期归还,遂与丙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①用银行存款归还欠款100万元;②用所持某上市公司股票100万股归还欠款,股票在债务重组日的收盘价为400万元,该股票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其账面余额为380万元(成本为35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30万元)。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不考虑其他税费等因素影响,当日办完有关产权转移手续并解除债权债务关系。(4) 2020年12月31日,因上述债务重组业务从乙公司取得的材料已发出60%用于产品生产,结存40010,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对应进行结转。因A产品停止生产,结存的上述材料不再用于生产产品。若把该批材料对外销售,该批材料的市场价为410万元,估计销售材料的销售费用和税金为3万元。(5) 2021年3月20日,甲公司将上述剩余的材料与乙公司的一台设备进行资产置换,资产置换日,原材料的公允价值为410万元,增值税为53.3万元,假定换出原材料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