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甲公司2020年至2022年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
(1)甲公司于2020年1月1日以1315万元(含支付的相关费用5万元)购入乙公司股票35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占乙公司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的30%,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2)2020年1月1日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权投资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500万元,其中一项存货市场价值为300万元,账面价值为200万元,到年底对外出售60%;除此以外,乙公司其他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等于其账面价值。
(3)2020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20万元,未分配现金股利,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增加50万元。
(4)2021年乙公司发生亏损400万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同的存货全部对外销售。因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增加其他综合收益100万元,未分配现金股利。
(5)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其可收回金额为1000万元。
(6)2022年1月1日,甲公司将该股权投资以108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丙公司,另支付手续费2万元。
假定除上述交易或事项外,甲公司和乙公司未发生导致其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或事项。甲公司和乙公司交易前无关联方关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3)甲公司2021年12月31日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是()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