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公司2017年3月31日与N公司签订一项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将其不再使用的厂房转让给N公司。合同约定,厂房转让价格为4300万元,该厂房所有权的转移手续将于2018年2月10日前办理完毕。M公司厂房系2012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成本为8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10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至2017年3月31日签订销售合同时未计提减值准备。则M公司在2017年对该厂房应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为( )万元。
M公司2017年3月31日与N公司签订一项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将其不再使用的厂房转让给N公司。合同约定,厂房转让价格为4300万元,该厂房所有权的转移手续将于2018年2月10日前办理完毕。M公司厂房系2012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成本为8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10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至2017年3月31日签订销售合同时未计提减值准备。则M公司在2017年对该厂房应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