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2018年3月1日,甲公司处置乙公司20%的股权,取得价款为1 000万元,剩余10%的股权对乙公司不再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将其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核算。已知原股权在2018年3月1日的账面价值为1 200万元(其中成本800万元,损益调整300万元,其他权益变动100万元)。收回投资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则甲公司应确认的损益为()万元。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2018年3月1日,甲公司处置乙公司20%的股权,取得价款为1 000万元,剩余10%的股权对乙公司不再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将其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核算。已知原股权在2018年3月1日的账面价值为1 200万元(其中成本800万元,损益调整300万元,其他权益变动100万元)。收回投资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则甲公司应确认的损益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