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日长江公司取得甲公司股权投资对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长江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2018年3月1日,长江公司以100万元银行存款,一项生产设备以及发行股票方式取得甲公司股权份额的60%,能够对甲公司实施控制。该生产设备的原值为2000万元,累计计提折旧3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200万元,当日的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发行股票
2000万股,每股公允价值为3元,每股面值1元,发行过程中发生佣金及手续费50万元;长江公司取得甲公司股权投资时另支付相关审计费、咨询费等15万元。当日甲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4000万元,账面价值为13400万元,除一项管理用无形资产外,
甲公司其他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该项无形资产尚可使用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残值。
(2)2018年度,甲公司实现净利润1500万元,其中1月和2月份实现净利润200万元,2018年5月4日宣告并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上升200万元。
(3)2019年1月1日,长江公司以6500万元出售甲公司40%股权,剩余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3500万元,出售股权后长江公司对甲公司不再具有控制,但具有重大影响。
长江公司有其他子公司,年末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长江公司与甲公司在交易前无任何关联方关系;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的影响。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