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张先生是某民营非上市公司的个人大股东,同时也是一位作家。2019年5月取得的部分实物或现金收入如下:
(1)公司为其购买了一辆轿车供其日常工作使用,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其个人名下。
(2)将本人一部长篇小说手稿的原价拍卖取得收入5万元,同时拍卖一幅名人书法作品取得收入35万元。经税务机关确认,所拍卖的书法作品原值及相关费用为20万元。
(3)受邀为某企业家培训班讲课两天,取得讲课费3万元。
(4)当月末转让上月月初购入的境内某上市公司股票,扣除印花税和交易手续费等,净盈利5320.56元。同时因持有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取得公司分配的2017年度红利2000元。
(5)因有一张购物发票中奖得1000元奖金。
要求:逐项分析上述业务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无须计算具体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