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汽车制造业一般纳税人,2018年8月,因经营需要拟新增办公楼一栋,对新增办公楼的涉税政策,向税务师咨询如下问题:
(1)直接购买或自建,进项税额抵扣采用什么方法?若融资租入,与购买相比,进项税额抵扣政策有什么差异?
(2)若8月购买办公楼并投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格2000万元,税额为2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进项税额分别在何时抵扣?并计算抵扣金额。
(3)若购买的办公楼按10年计提折旧,无残值,2018年8月投入使用,先用于职工食堂,2019年9月,甲欲将其改为办公楼,按现行规定,2019年9月,改变用途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并做出相应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