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公司2018年接受税务师事务所纳税审查,关于房产税的有关情况如下:(1)本年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产在5月9日办理验收手续,入账价值是450万元(含中央空调50万元)验收投入使用;同时转入固定资产的还有当时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工棚,原值是50万元,目前作为员工的休息室。(2)6月30日,将原值为250万元的闲置用房向乙企业投资,协议规定,甲公司每月向乙企业收取不含税固定收入2.5万元,乙企业的经营盈亏情况与甲公司无关。投资前的房产一直处于闲置状态。(3)7月7日,改建办公楼,办公楼账面原值550万元,已计提折旧10万元,为改造支付费用120万元,加装排水系统支付35万元,该排水系统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入账,7月底完成改建工程,交付使用。(4)8月30日,将原值为150万元的闲置房产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给个人居住,不含税月租金5万元。(已知:该省规定,计算房产税时按原值的30%作为扣除额,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甲公司业务(2)投资的房产2018年应纳房产税(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