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居民企业B公司在甲国设立一分公司,构成所在国的常设机构,需要自主申报纳税。总分公司按照收入比例分摊总部管理费用,2018年度B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项目如下:
(1)B公司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其中国内营业收入400万元,总部管理费用20万元;
(2)甲国分公司营业收入100万元,总支出80万元,其中按照我国税法确认可税前扣除的工资、资产折旧、利息等合理支出70万元,企业所得税支出6万元;
(3)应收乙国某企业税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2.5万元,乙国预提所得税率10%,该特许权的相关摊销费用15万元,已在B公司境内利润中扣除。
要求:
(1)计算B公司来源于甲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B公司来源于乙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B公司境内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