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2019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
(1)每月应税工资50000元;
(2)每月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
(3)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
(4)2018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2019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9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12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
(5)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8年考题改编)
琳达稿酬所得被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