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某外国人受其任职的境外公司委派来华,到一境内合资企业从事技术服务工作,已知该外国人所在国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12月30日离开中国,在中国工作期间每月取得境外公司支付的工资50000元,境内合资企业支付的工资40000元。该个人12月份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发布于 2021-05-08 09:21:07
登录后免费查看答案
关注者
0
被浏览
31
1 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