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王某应就董事费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二)中国公民王某与孙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协议约定王某享有70%经营成果。同时王某也是甲上市公司的个人股东兼董事,但未在甲公司任职。2016年相关业务如下:(1)1月王某从甲公司借款10万元,年末未归还也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2)12月王某领取甲公司董事费12万元,从中拿出5万元通过政府部门捐给受灾地区。(3)2016年王某和孙某每人从合伙企业各领取工资8万元。(4)2016年合伙企业会计利润80万元,其中包括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乙上市公司分得的股息10万元,该笔投资持有半年。(5)孙某将位于市区的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月租金42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要求:根据所给资料,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