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甲烟草集团公司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支付不含税价款8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乙企业将该批烟丝加工成800箱甲类卷烟,当月加工完毕,甲公司将卷烟全部收回,乙企业收取不含税加工费100万元。已知乙企业无同类卷烟的销售价格,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甲类卷烟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税率为56%加0.003元/支。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发布于 2021-05-07 17: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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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甲企业从乙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支付不含税价款3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丙企业将该批烟丝加工成甲类卷烟40标准箱,当月加工完毕,甲企业将卷烟全部收回,支付丙企业不含税加工费2万元。已知丙企业无同类卷烟的销售价格,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税率为56%加0.003元/支。则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其缴纳的增值税共计()万元。
2021-05-07 关注 0 浏览50 1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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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购进一批烟叶,烟叶成本为17.4万元,将其委托乙企业加工成烟丝,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万元。已知乙企业无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2021-05-07 关注 0 浏览68 1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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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委托乙加工厂加工烟丝,甲卷烟厂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6万元,当月加工完毕,支付乙加工厂不含税加工费1万元。乙加工厂按规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甲卷烟厂将收回的烟丝用于继续生产甲类卷烟3标准箱,并于当月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6万元。甲卷烟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2021-05-07 关注 0 浏览102 1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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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焰火。甲厂提供的主要材料成本为30万元,乙企业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乙企业代垫不含税辅料费2万元。当月加工完毕后甲厂收回,乙企业无同类焰火市场销售价格。已知焰火的消费税税率为15%。则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万元。
2021-05-07 关注 0 浏览37 1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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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0月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支付买价100万元,并且按照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同时按照收购金额的20%缴纳了烟叶税。将其运往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运费7.4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2021-04-13 关注 0 浏览61 1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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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卷烟厂外购500万元(不含税)的烟丝,2010年3月领用其中的80%用于生产卷烟,共100个标准箱,当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0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的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的税率为56%,每标准箱的定额税率为150元,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额( )万元。
2021-05-03 关注 0 浏览72 1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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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49140元,甲卷烟厂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2436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6%,消费税税率为30%,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计算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2021-05-05 关注 0 浏览92 1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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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49140元,甲卷烟厂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2457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30%,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计算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2021-05-01 关注 0 浏览73 1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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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甲企业提供原料委托乙企业加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15%),乙企业按照本企业同类高档化妆品不含税价格100万元,代收代缴消费税15万元。甲企业当月全部收回,将其中30%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3万元,50%用于继续加工高档化妆品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甲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2021-05-03 关注 0 浏览112 1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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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甲企业提供原料委托乙企业加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15%),乙企业按照本企业同类高档化妆品不含税价格100万元,代收代缴消费税15万元。甲企业当月全部收回,将其中30%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3万元,50%用于继续加工高档化妆品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甲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2021-04-13 关注 0 浏览71 1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