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5日,某房地产估价公司接受一在建写字楼的价值评估工作。原开发商A公司因资金问题无能力完成后续开发工作,欲转让在建工程,甲注册房地产价师经过现场踏勘,选用了假设开发法评估该在建工程,根据本项目估价的目的及估价对象的具体情况,本次估价采用了被迫转让前提。
根据A公司提供开发建设成本和未完成工作情况,甲估价师选用了成本法测算在建工程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并运用动态方法进行了折现,折现率取同一市场上相同或相似的房地产项目所要求的平均报酬率。后续扣除了续建成本、管理费、销售税费、销售费用、投资利息和投资利润及购买该在建工程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