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计划出售对乙公司25%的股权投资,于2015年11月20日与A公司签订合同,相关转移手续将于2016年6月1日完成。该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预计将发生交易费用20万元。签订合同当日,该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38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明细借方余额1500万元,损益调整明细借方余额800万元,其他权益变动明细借方余额1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明细贷方余额2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全部由乙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
不考虑其他因素,该股权投资2015年年末应予以列示的项目及金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