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业务质量考核结果、职业道德遵守情况和业务收入完成情况的加权平均分进行业绩评价,经理级别各指标的权重分别为0.4、0.4、0.2,合伙人级别各指标的权重分别为0.2、0.2、0.6。
(2)技术部基于审计准则及实务经验,统一制定格式相对固定的审计工作底稿模板,项目组成员可以根据具体业务的特点对其加以修改并运用。
(3)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项目合伙人的建议,统一委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由项目合伙人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在整个业务过程中的必要参与予以提醒。
(4)项目组成员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发生意见分歧,向技术部或风险控制部进行书面咨询,并将与项目组成员一致的结论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作为决策依据。
(5)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选取已完成业务进行检查,如果项目合伙人当年接受监管部门的外部检查,则当年暂停对其所承接业务的内部检查。
(6)针对客户的同一财务信息执行不同的委托业务,出具两个以上不同报告时,项目组成员应当在最后一个业务报告日后60天内将所有相关审计工作底稿归档。
要求:针对上述第(1)项至第(6)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