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属性名称不能是Python关键字?
在Python中(至少在CPython 2.7.2实现中)属性访问的语法受到限制:
>>> class C(object): pass
>>> o = C()
>>> o.x = 123 # Works
>>> o.if = 123
o.if = 123
^
SyntaxError: invalid syntax
我的问题是双重的:
- 是否有根本原因
o.if = 123
禁止使用Python关键字属性名称(如中所述)? - 是否/在哪里记录了上述对属性名称的限制?
o.class = …
在我的一个程序中这样做是很有意义的,而我对无法做到这一点感到有点失望(o.class_
可以工作,但看起来并不那么简单)。
PS :问题显然是,if
并且class
是Python关键字。问题是, 为什么
禁止使用关键字作为属性名称(我在表达式中看不出任何歧义o.class = 123
),以及是否对此进行了 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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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当关键字始终是关键字而不是上下文时,解析器更简单(例如
if
,在语句级别时是关键字,而在表达式内部时只是标识符),if
因为,它会倍加辛苦X if C else Y
,并且for
用于列表推导和生成器表达式)。因此,代码甚至没有达到属性访问的地步,只是被解析器拒绝,就像不正确的缩进一样(这就是为什么它是一个
SyntaxError
,而不是AttributeError
某个东西)。区分使用if
属性名称,变量名称,函数名称还是类型名称都没有区别。它永远不能是标识符,仅因为解析器总是为其分配“关键字”标签,并使它与标识符不同的标记。大多数语言都是相同的,语言语法(+词法分析器规范)是该文档。语言规范明确提到了它。在Python
3中也不会改变。另外,仅因为您可以使用
setattr
或使用__dict__
保留名称来创建属性,并不意味着您 应该这样做 。不要强迫自己/
API用户使用,getattr
而不要使用自然属性访问。getattr
当需要访问变量属性名称时应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