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拦河闸工程最大过闸流量为520m3/s,工程施工采用一次拦断河床围堰导流,围堰断面和地基情况如图4所示。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依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是啥意见”(水安监【201257号】),项目法人要求各参建单位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一岗双责”和强化岗位、职工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四项措施”落实到位。 事件2:上游围堰背水侧发生管涌,施工单位在管涌出口处采用反滤层压盖进行处理,反滤盖层材料包括:块石、大石子、小石子、粗砂等,如图4所示。但由于管涌处理不及时,围堰局部坍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事故发生后,项目法人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2】581号)规定的“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对本工程事故及时进行了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事故处理后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和工程寿命,处理事故延误工期2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