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池生产企业对其生产的A、B、C三种电池的生产过程能力进行评估。经随机抽样并计算,得出如下数据:A电池的过程能力指数为1.8,B电池的过程能力指数为0.7,C电池的设计寿命要求不低于8500小时,随机抽取的该电池样本的平均寿命为8860小时,样本标准偏差为120小时。
发布于 2021-04-30 16:44:26
登录后免费查看答案
关注者
0
被浏览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