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甲(15岁),2005年1月10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县公安机关逮捕。1月11日,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甲,甲母得悉后,马上向公安机关申请对甲取保候审,并聘请张律师作为甲的辩护人,要求公安机关以后讯问甲时必须有张律师在场。2月1日县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对于本案中甲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对甲作出了不起诉决定。甲母对这一结果不服,不顾甲的苦苦反对,执意向县检察院提起申诉。试分析本案中甲母的诉讼地位,并简析其在诉讼中行使诉讼权利的各项行为。

发布于 2021-04-27 16:15:33

登录后免费查看答案
关注者
0
被浏览
64
1 个回答
知识点
面圈网VIP题库

面圈网VIP题库全新上线,海量真题题库资源。 90大类考试,超10万份考试真题开放下载啦

去下载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