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如果丙不可能被判处死刑,而他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时候,人民法院:()
发布于 2021-04-27 16:05:54
甲、乙、丙三人于2002年6月30日,在海华区抢劫一外地游客丁,甲在抢劫过程中用三角刀刺中丁的胸口,丁死亡。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
登录后免费查看答案
关注者
0
被浏览
53
1 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