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用“社会一心理”视角分析此案例。
发布于 2021-04-27 13:30:27
18岁的中学生林某因一念之差偷了别人的东西,被青岛市南区法院判了缓刑,他以到社区做义工的形式改过自新。目前,青岛市南区法院在湛山街道办事处成立了义工工作站,20多名被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的少年罪犯将陆续被安排到社区里,从事到养老院照顾老人、打扫卫生、清理小广告、搞社区绿化等工作,在劳动中改过自新。每个少年犯每个周末至少做4个小时义工,1年刑期内要做满9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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