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事件4,施工单位还应补报哪些质量证书文件?
事件1: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单位完成下列施工准备工作后即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开工:①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监理;②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③施工机具已具备日使用条件④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⑤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项目监理机构认为上述开工条件不够完备
事件2:项目监理机构审查了施工单位报送的实验室资料,内容包括:实验室资质等级,实验人员资格证书。
事件3: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后认为:①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②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满足工程施工需要③施工总平面布置科学合理,同时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完善相关内容。
事件4: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采购的一批材料运抵现场,施工单位组织清点和检验并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材料合格证后即开始用于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随即发出《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停止该批材料的试用,并补报质量证明文件。
事件5: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将钢结构屋架吊装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业绩的专业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将由其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的专项施工方案直接报送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准了该专项施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