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K工作后,网络进度计划应如何调整?调整后的总工期为多少天?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合同工期为89天,网络进度计划如图5-1所示,其中,B、E、K、I四项工作均为土方工程,需安排同一台土方施工机械先后顺序施工,土方工程量分别估算为1 100 m3、2 300 m3、1 600 m3和800 m3,土方综合单价为18元/m3。合同中规定,土方工程量减少不超出原估算工程量的20%时,按原约定价格计价;减少量超出20%时,全部土方工程量按19元/m3计价。
在工程按计划进行16天后,业主要求取消K工作,施工单位据此调整了网络进度计划。在完成E工作和F工作后,咨询工程师重新估算了后续的G、H、I、J四项工作的持续时间,见表5-1。表5-1G、H、I、J工作持续时间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