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二中,安装公司向设计单位提出相关联设备设计变更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某机电安装公司承接了一炼油厂设备安装与防腐保温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由于设计原因,设计图纸对主生产线进行了修改;设备基础按图施工时,安装公司发现基础下有一溶洞,而业主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未显示,需采用桩基处理;政府对项目环境保护等级提出新的要求;安装公司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以提高工程质量;工程环境发生变化。安装公司提出变更合同。
事件二:施工过程中,因设计更改了主机设备标高.基线和位置尺寸,而相关联设备安装公司也要求设计院出设计变更,设计院只口头答复其他关联设备以主机设备为准即可,因而造成了部分已安装的设备返工和工期延误。安装公司向业主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
事件三:在保温工程施工过程中,按设计要求,采用抹面类涂抹保护层。在保温抹面保护层施工前,该公司采用将保温层全部淋湿,一遍操作.一次成型的施工工艺。
事件四:一台离心式风机试运转时振动较大,经查验施工记录,发现垫铁的接触情况.承载面积.厚度.数量.放置等均未按规范施工。建设单位要求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