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路工程里程桩号为K5+500~K15+500长度为1Okm,主要是公路工程和隧道工程。工期为2.5年。合同总价为10000万元,隧道的洞身开挖1.2万,单价为700元/,金额为840万元;隧道初期支护的钢筋网为100t,单价为5000元/t,金额为50万元;隧道仰拱铺底C10片石混凝土为1万,单价为190元/,金额为190万元;路基挖土石方为50万,单价为20元/,金额为1000万元。施工期间,考虑到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将部分深路堑道路路基工程变更为隧道工程。相关工程量变更为:隧道的洞身开挖土石方变为31万;隧道初期支护喷射混凝土变为1.6万;隧道初期支护的钢筋网变为11Ot;隧道仰拱铺底C10片石混凝土变为1.35万;路基挖土石方变为35万。按照交通部2003年国内标合同条款范本的第52条款有关工程变更的可调整单价的规定:“如果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某一个支付细目所列的“金额”或“合价”超过签约时合同价格的2%,而且该支付细目变更后的工程实际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则该支付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应予以调整。”根据背景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
隧道初期支护喷射混凝土数量变更,调整单价满足25%条件所指的计算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