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内部协调管理取得实效,施工总承包单位还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某钢厂将一条年产100万t宽厚板轧制生产线的建设项目,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该项目中的板坯加热炉车间和热轧制车间交由冶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实施总承包,具体负责土建施工,厂房钢结构制作、安装、车间内300t桥式起重机的安装,设备安装与调试,三电工程的施工,各能源介质管道施工等,建设工期为16个月。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其一,总包单位在现场进行吊装作业时,与附近220kV的架空电力线路发生电击致使起重机操作员受重伤。对此总包单位经现场检查,认为导线边缘向起重机侧延伸的距离为10m,绝对安全,于是向电力部门提出索赔要求;
其二,因为工期太紧,总承包单位人力资源的调配出现短缺,为不影响该工程的建设进度,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其将该工程中的部分土建工程和车间内桥式起重机的安装实施了分包,对于车间内桥式起重机的安装,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向该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了技术交底;
其三,分包单位在进行车间内桥式起重机的安装时,由于使用总包单位的一台起重设备,与总包单位在该设备使用时间上发生了冲突,后经双方协商得到了解决;
其四,由于距离施工现场几百米的地方有一个小村庄,加上赶工期,工程施工昼夜进行,工程施工给当地的居民生活带来了较大的影响,特别是施工中所产生的噪声和光污染。当地居民在找到施工总承包单位具体负责人反映情况未果的情况下,集体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