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专业的设置应该是高校、政府、市场以及社会等多种力量多重考量的结果,过于强调某一方面必然会导致失衡。要实现相对合理和均衡,就要在制度上提供平台,比如确保大学在设置专业时经过教授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等专门机构的集体论证。教育主管部门也应推动并尊重现代大学治理模式,在专业设置上给专业组织更多的自主权。在消除不合理的制度因素之后,社会在评价高校专业时,才能有可能以理性平和的心态看待不同专业的就业状况,而不是把就业率的红牌等同于“专业不好”。 这段文字意在强调( )
发布于 2021-04-15 14: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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