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甲与砖厂乙签订了透水砖的采购合同,数量10万块,总价款5万元。 后来,砖厂乙因故将3万元的债权转让给砖厂丙,并通知了施工企业甲。依据《合同法》 的规定,施工企业甲对砖厂乙3万元债权的抗辩权应向( )主张。
发布于 2021-04-15 13:31:25
登录后免费查看答案
关注者
0
被浏览
39
1 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