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原持有乙公司25%的股权(具有重大影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2018年7月2日从非关联方处购再次购买乙公司45%的股权(不属于一揽子交易)从而能够控制乙公司,支付购买价款3 825万元,原25%股权的账面价值为2 000万元(投资成本1 800万元,其他权益变动200万元),公允价值为2 125万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 000万元。则在购买日合并报表中,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万元。
甲公司原持有乙公司25%的股权(具有重大影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2018年7月2日从非关联方处购再次购买乙公司45%的股权(不属于一揽子交易)从而能够控制乙公司,支付购买价款3 825万元,原25%股权的账面价值为2 000万元(投资成本1 800万元,其他权益变动200万元),公允价值为2 125万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 000万元。则在购买日合并报表中,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