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7年1月31日外购一栋写字楼将其出租给乙公司,甲公司将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初始入账成本55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4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至2019年1月1日该写字楼未发生减值,同时甲公司能够持续、可靠取得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将后续计量模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当日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调整2019资产负债表年初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