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8年7月1日取得乙公司4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假定甲公司取得该投资时,被投资单位仅有一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相等,除此以外,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该固定资产原值为1000万元,已计提折旧500万元,乙公司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零,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购买日该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甲公司预计其剩余使用年限为5年,净残值为零,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8年9月,甲公司将其成本为500万元的商品以6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乙公司取得商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核算,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零,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至2018年资产负债表日,乙公司仍未对外出售该固定资产,乙公司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为5000万元(各月实现的净利润均衡)。不考虑所得税影响,2018年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的金额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