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拟吸收合并乙公司,除了一项无形资产外,乙公司的所有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都与公允价值一致,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为0,公允价值为500万元,并且没有规定使用年限。乙公司未弥补的亏损为300万元,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国债利率为5.32%,甲公司使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合并事项已经满足了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其他条件( )。
发布于 2021-04-15 10: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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