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发布于 2021-04-14 16:29:13
2008年5月20日,卢某所在公司为其交纳了保险费,投保五年期人身意外伤害期满还 本保险,保险金额为50000元,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妻子赵某和朋友胡某,未指明受益份额。2011年4月25日,卢某因意外事故死亡,当时其父母尚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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