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运输期限延滞造成托运方间接经济损失8000元,其责任由( )。
某汽车运输公司承运了一批活物海鲜,并由承托双方签订了运输合同:运输期限为4填,运费为7000元,由托运方人员小刘押运。起运是,小刘由于家中突遇特殊情况不能随车,在未征求承、运方领导意见的前提下,找到过去较为熟悉的,正好承运该批活物的承运方司机小李,私自出价300元,请求小李在途中代为照料海鲜,小李应允。货运途中,遇寒流,小李不懂在紧急情况下对活物的特殊处理,造成其中一部分海鲜死亡,由此损失海鲜本身价值4000元。路途中因雨造成路阻,小李在得知道路近期无修复可能,而当时又无通信设施,不能及时请求公司领导的前提下,决定改道行驶,因此增加运费1500元。由于绕道,运达目的地是已经延误两天,而海鲜的延滞造成托运方间接经济损失为8000元。另外,由于活物的性质要求,装车前对车辆进行消毒处理,所花费用为400元;卸货后又对车辆进行清洗,花费200元。由此,在费用结算是,引起了一些争执,请根据有关规定,正确分析,处理好此次货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