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该证券公司未获得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资格,而擅自从事中间介绍业务,中国证监会可以对其采取以下( )措施。
某证券公司2007年10月1日的净资本金为5个亿,流动资产额与流动负债余额(不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客户委托管理资金)比例为180%,对外担保及其他形式的或有负债之和占净资产的12%,净资本占净资产的75%,2008年4月1日增资扩股后净资本达到20个亿,流动资产余额是流动负债余额的1.8倍,净资本是净资产的80%,对外担保及其他形式的或有负债之和为净资产的9%。2008年6月20日该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资格。根据该案例,回答以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