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装修工人初起火灾处置行为,简述需要加强对装修工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三)案例三
某公司投资建设的大型商业综合体自商业区和超高层写字楼,商品住宅楼及五星级酒店组成。除酒店外,综合体由建设单位下属的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建设单位明确了物业公司经理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了志愿消防组织;明确了专(兼)职消防人员及其职责。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了产权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明确了物业公司有权督促落实,确定了公共区域,未销售(租赁)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室外消防设施(场地)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改造与维护管理等自物业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各方按照相关合同出资。
某天营业期间,商业区二层某商铺装修时,电焊引发火灾。起火后,装修工人慌乱中碰翻了正在使用的油漆桶。火势迅速扩大,在寻找灭火器无果后,悉数逃离火场,消防控制室(共2名值班人员)接到报案报警,向经理报告后,2人均赶往现场灭火,此时,火灾已向相邻商铺蔓延,值班人员这才向公安消防队报警。公安消防队到场时,火灾已蔓延至相邻防火分区,有多部楼梯间因防火门未关闭,大量进烟。
灾后倒查,起火点的装修现场采用木质胶合板与相邻区域隔离、现场无序堆放了大量的木质装修材料、油漆及有机溶剂等,现场的火灾探测器困频繁误报在火灾报警控制器上屏蔽,二层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配水管控制阀困喷头漏水被关闭,动火现场安全监护人员脱岗。防火档案记载,保安在营业期间每3小时防火巡查一次。防火巡查记录均为“正常”,火灾前52天组织的最近一次防火检查,载录了商业区存在“楼梯间防火门未常闭”、“有的商铺装修现场管理混乱,无消防安全防护措施”、“二层多个商铺装修现场火灾探测器误报,喷头损坏漏水”等3顶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