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
2020-03-01 177浏览
- 1.成都市人民政府 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 20 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 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 要求,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六稳”,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 策措施》(川办发〔2020〕10 号)精神,按照防疫优先、统筹兼顾、 分类指导、精准高效的原则,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力度 (一)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 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各单位各企业切实 履行法定防疫责任,健全城乡社区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 复工备案制度,分类确定复工条件标准,建立复工驻点指导督查制 度,协调解决防疫、设备、原辅料、人工、资金、运输及用能等困
- 2.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委社治委、市经信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监管 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 (二)确保防疫和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协助防疫和生活必需品 生产重点企业,加强个人防护,做好防疫检测,对原辅材料、生产 设备等应急物资开辟物流“绿色通道”,将重要防疫物资、应急性 生产生活物资、医疗废弃物处理收运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 全面落实 ⑹卸砸咔榉揽匚镒噬产企业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加快建立 我市重要医用物资战略储备制度,以支持企业扩产和完善医用物资 产业链生态圈。疫情期间,对市上确定的参与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 业,按物流费用、员工防护费用分别给予 50%、合计不超过 200 万元 的补贴;对参与保供、疏通农产品等供需的重点批发市场,减半征 收经营户的入场交易服务费(交易佣金),减收部分由政府补贴,每 个批发市场补贴金额不超过 400 万元。对新增产能项目“一窗式” 48 小时内办结审批,对按要求增产转产防疫用品的技改设备投资予 以 50%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 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口岸物 流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二、支持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 3.(三)协助企业达到复工防疫标准。各区(市)县以企业为主体, 以街道(镇)、社区(村)为单元,帮助建立多方式的科学防疫体系, 支持企业依据防疫物资储备水平和防疫能力全部或部分复工复产。 对安全复工复产企业的防疫体系建设投入给予 30%、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社治委、市经信局、市 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新经济委、市财政局,各区(市) 县政府] (四)降低企业用水用能等负担。鼓励水、电、气、网络等经营 企业对困难企业缓收相关费用,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 单位 2020 年 2、3 月份用气用水价格,按现行政策的 90%结算。对参 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 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企业,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按销售目录电 价的 30%给予电费补贴,市财政按区(市)县政府实际补贴额的 40%给 予补助。对暂时陷入困难但有望扭亏止滑的工业企业,年度用能(用 电、用气)费用和物流费用合计 200 万元以上的给予 1.5%、最高不超 过 100 万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 境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成都环境集团,各区(市)县政府] (五)建立供应链及进出口贸易应急机制。围绕电子信息、生物 医药等重点行业,稳定公路、航空、铁路等物流通道。协助受疫情 影响导致未能按时履约交货的外贸企业,向国家有关进出口商会申
- 4.请免费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 输局、市口岸物流办、市投促局) 三、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 (六)确保中小微企业融资总量增加、利率下降。人行成都分行 营管部专项安排 10 亿元低成本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支持辖内金融机 构发放疫情防控相关贷款和防疫相关企业的票据融资需求,全面落 实国家、省向中小微企业发放低成本贷款和贴息政策。中小微企业 存量贷款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办理续贷或展期,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 浮 10%,新增贷款利率原则上按基准利率下浮 10%。银行机构不抽贷、 断贷、压贷,可采用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无还本续贷、 信贷重组等方式增加贷款投放。对暂时陷入困难但前景较好的中小 微企业,市财政给予不超过贷款合同约定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 贷款贴息。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金融机构认定,相关逾 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确保普惠小 微企业年末贷款余额高于 2019 年,综合融资成本同比下降 0.5 个百 分点以上。用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有关政策,通过适当展期、 发新还旧或延期披露等方式纾解企业直接融资风险。完善并用好应 急转贷资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转贷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 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农
- 5.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各区(市)县政府] (七)合理分担金融机构疫情贷款损失。金融机构在疫情防控期 间为中小企业提供续贷支持而造成贷款损失的,市财政给予 30%的补 助。加快设立市级再担保公司,各区(市)县国有控股担保公司 2020 年 3 月底前实现实收资本总额翻番,进一步增强对中小企业的融资 担保能力。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在一定期限 内减收或免收融资担保费,减免部分由市和区(市)县财政按企业隶 属关系予以适度补贴。鼓励融资担保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对中小企 业适当延长宽限期,宽限期间不加收罚息。[责任单位:人行成都 分行营管部、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 (八)提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对成都银行、 成都农商银行等地方法人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 方金融机构,贷款不良率超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 3 个百分点以内, 且贷款规模增长的,合理确定其监管评级和绩效评级。对受疫情影 响较大的中小企业还款逾期 90 天的情况,可进行统计跟踪,暂不纳 入地方金融机构公司坏账范畴。(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成 都分行营管部、市国资委) (九)延期缴纳税款。整理公开防控疫情税收政策指引,全面落 实支持物资供应、科研攻关、困难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纳税人 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
- 6.予以缓征、减征或者免征。对受疫情影响申报困难的企业,依法办 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依法办理 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 3 个月。(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成都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采取预留份额、评 审优惠、消除门槛等方式,力争政府采购中小企业货物、服务比例 达 80%以上。建立健全预付款制度,鼓励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预付 一定比例的合同价款。全面执行“蓉采贷”政策,鼓励融资机构对 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提供免抵押、高效率的信用融资服务, 放大授信额度,下调贷款利率。[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级各部 门(单位),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各区(市)县政府] 四、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十一)缓缴社保及减轻公积金缴存负担。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及 经营主体,适度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延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企 业职工个人权益记录和待遇不受影响。实行失业保险金稳岗返还, 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 的 50%予以返还,对其中暂时困难但有望恢复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 按 6 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继续执行社保 降费调基政策。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
- 7.认定,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对中小企业吸 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 1000 元/人一 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疫情期间,对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产能, 每增加一名员工并稳定就业的,按 2000 元/人标准给予补助。经营 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重点工业企业输送劳动者,员工稳定就业并 连续参加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的,按 1000 元/人标准发放补助。[责 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成都公积金 中心,各区(市)县政府] (十二)加强就业适岗技能培训。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账资金 中安排不少于 10 亿元,对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培训的企业,按照岗前 培训 500 元/人、提升培训 3000—6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 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相关 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 (十三)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结合自 身生产经营特点选择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等灵活用工方式和申请特 殊工时制度,也可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 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延长假期及推迟复工期间,经与职工协 商一致可按一定比例支付基本薪酬而非强制工资报酬。[责任单位:
- 8.市人社局,各区(市)县政府] 五、补齐短板加大项目投资力度 (十四)突出重点补齐城市发展短板。加快弥补健康医疗和公共 卫生服务体系短板建设,加快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市疾控中心、 市七医院天府院区病房改建和健康管理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增强 全市二甲以上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治理和应 急体系,加强物联网、工业互联网、5G 网络、云计算平台、城市智 控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灾备应急防控体系,建立社会救 援能力及重要灾备物资生产、仓储、运输能力数据库、网络图和调 度系统。加快建设区域协调与城乡融合发展体系,以疫情防控为切 入点,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投入力度。[责 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应急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 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市)县政府] (十五)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实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将大运会 场馆、东西城市轴线、天府大道北延线、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天府 国际机场等重点工程建设单位人员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施工 物资供应等工作纳入重点保供范围,切实协调解决市政配套、水电 接入、资金落实等问题。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项目, 允许合理延后合同执行期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 9.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市)县 政府] (十六)支持工业企业提能扩产。对工业企业满足市场需求的扩 大再生产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按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最高 500 万元补助。投资额在 100 万元—2000 万元的按 10%比例补助,投 资额超过 2000 万元部分的按 5%比例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市财政局) (十七)激励企业提升研发能力。支持校院地企开展协同攻关, 重点支持病毒学领域前沿研究,按规定为相关研发机构办理采购国 产设备退税。定期发布科技成果清单和企业技术需求清单,支持龙 头企业牵头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发“硬核科技”重大创新产 品。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按照上年度研发投入增量给予 5%—10%、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的补助。对获得重大装备首台(套)、 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认定的产品,分别给予生产企业、应 用企业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 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六、着力稳定居民消费发展新经济新业态 (十八)减免中小企业租金。减轻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休闲娱乐、 餐饮住宿、旅游商贸、康体美容及相关制造行业资金负担,承租国
- 10.有企业经营性物业的非国有中小企业(个体经营户),2020 年 2 月份 租金全免,3、4 月份租金减半。由其他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物业, 鼓励商协会倡议业主与承租方共度时艰、协商减免缓企业租金。各 区(市)县可对减免的业主给予适度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市国资 委、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等,各区(市)县政 府] (十九)联动激发服务业产业链活力。发挥商协会作用,支持上 下游联动,适时组织相关行业企业加入熊猫金卡升级计划,联合开 展消费服务。鼓励进行线上转换的消费业态发展,举办网上博览会, 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支持线上线下联动,推动成都元素创新 IP 在 蓉转化为新兴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新经 济委,各区(市)县政府] (二十)发布新经济企业能力清单。加强应用场景供给,加快释 放新兴消费潜力,帮助企业开拓增量市场,吸引社会风险投资基金, 用活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鼓励前沿技术、创新产品、新兴业态在 疫情阻击、生产恢复、生活保障、城市治理等领域的创新转化和推 广利用。重点围绕互联网医疗、智慧康养、远程办公、虚拟社交、 网络游戏、在线教育等新业态,发布疫情防控产品(服务)新经济企 业能力清单,培育新经济业态和消费新热点,打造经济新增长点。 [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
- 11.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公园城市局、市网络理政办、 各市属国有企业,各区(市)县政府] 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资讯 1、微信群内定期分享最新重磅报告; 2、定期分享华尔街金融资讯; 3、定期分享各大行业研究报告; 扫一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