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渡难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0-03-01 125浏览

  • 1.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渡 难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 奉贤区主要针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和参与 防疫物资生产的相关企业,围绕千方百计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用工 成本、时间成本等方面,创新政府服务方式,制定了 10 条政策意见。 一、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严格执行银监会相关 要求,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鼓励各银行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 水平基础上下浮 10%以上,确保 2020 年中小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 2019 年同期余额,确保 2020 年中小企业信贷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户数。 二、对列入市疫情防控需求物资生产和供应重点名单的企业, 其在疫情期间因扩大生产而产生的损失,给予适当补贴,最高可达 300 万元。
  • 2.三、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区内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 小企业,暂免收房租 1 个月,减半房租 2 个月,到期后视情况延长。 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各镇、 开发区可视情况从该经营用房产生的地方财政贡献中予以补贴。 四、搭建区内企业用工供需对接平台,加强协调调度,摸清企 业用工总量和结构,引导无法复工企业富余劳动力就近在用工紧缺 企业就业,帮助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尽快复工。对于企业急需的高 校毕业生,提供公益性组团招聘和代理招聘等服务。 五、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区财政 按实际培训费用的 95%对企业进行补贴。 六、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对企业兑现专项资金扶持,对符合兑 现条件的扶持项目即时兑现;对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根据项目的 实际投资发生额,提前按比例兑现扶持资金。对已申报国家和市级 专项资金补助并成功的项目,提前兑现应由区、镇配套的资金。 七、及时为企业提供防疫物资采购信息,帮助企业尽快复工。
  • 3.八、超前服务,提前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对拟定的产业项目准 入,不进行集中式会议评审,改由区政府领导按分工负责原则签批; 项目开工涉及发展改革、规划资源、建设管理等部门的前期手续, 在疫期加快审批,确保疫期后早日正式开工。 九、搭建区内企业上下游供需信息平台,加强原辅材料供应、 加工生产和流通环节配对,引导区内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做强产 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十、全面实行“一网通办”,疫期涉企事项原则上都在网上办 理,切实减少环节、精简材料,真正实现“零跑动”。确需线下办 理的,由区行政服务中心或职能部门派员上门办理或全程“帮办”。 在企业作出承诺的情况下,启动“容缺受理”模式。 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遇到特殊困难的企业,采用“一企 一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本政策由奉贤区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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