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0-03-01 420浏览

  • 1.江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 20 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 经济增长 20 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20 条措施》),根据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 20 条政策 措施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单位,研 究制定了《20 条措施》政策解读,现予发布。 1.支持全国性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 口银行等在赣分支机构加大服务对接力度,全力满足疫情防控融资 需求。实行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融资白名单制,支持江西银行、九江 银行和进贤农商行利用专项再贷款为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 最高不得超过最近公布的一年期 LPR 减 100 个基点。 政策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 月 25 日起,至人民银行总行通知 停止,存量专项再贷款于自然到期后收回。操作流程:白名单包括
  • 2.全国性重点企业名单和地方性重点企业名单。全国性重点企业名由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后,提供给人民银行总行, 人民银行总行发送至国开行、进出口行、农发行、工行、农行、中 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 9 家全国性银行进行对接。地方性重点 企业名单由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经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报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后,发送至江西银行、九江银行和进贤农商行 3 家地方法人银行进行对接。企业可主动向 9 家全国性银行和 3 家地 方法人银行咨询是否纳入白名单。支持额度:每个企业授信额度不 超出重点企业防控疫情需要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规模。牵头部门及 组织实施单位: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江西 银保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陈三的 0791-88918280 18807918969 人行南昌中心支行 高 倩 0791-86646514 18179105057 货币信贷管理处 张德胜 0791-86646365 18179105065 省金融监管局银行保险 处
  • 3.2.对 2020 年新增的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贷款,在 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中央财政按 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 50%给予贴息的基础上,省财政统筹资金再给 予 25%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 1 年。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给予稳岗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在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保 供稳价工作中主动让利的重点企业和商户,各地可从价格调节基金 或其他可用财力中给予一定补助,在项目安排等扶持政策上给予倾 斜。 关于财政贴息: 政策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 月 25 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 之后再视情决定是否受理贴息资金申请。操作流程:重点保障企业获 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后,可凭 2020 年 1 月 1 日后新生效的贷 款合同,向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地财政部门将企业申请信 息上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汇总并于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报送财 政部。财政部审核后,向省财政厅拨付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由省财 政厅直接拨付给相关借款企业。省财政贴息资金在向企业拨付中央 财政贴息资金的同时一并拨付。支持额度:贴息金额以人民银行再 贷款利率和企业实际贷款额度为准。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
  • 4.财政厅牵头,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0791-87287617 18779862061 万里 省财政厅金融监管处 骅 关于稳岗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具体参照第 17 条、19 条执 行。 关于价格调节基金支持: 政策起止时间:自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视疫情影响情况 而定。操作流程:由企业自主申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 部门进行审核认定、确定补助标准,由市级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 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由各设区市给予政策倾斜。具体操作流程 由各设区市制定。支持额度:补助资金由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 财政部门确定补助标准和计算方法。项目安排支持额度由各设区市 发展改革委确定。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5.单 位 姓 名 省发展改革委价格调控 廖述 处 江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0791-88915172 19979125626 3.积极帮助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复工复 产,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蹲点帮扶,协调解决设备、原辅料、 人工、资金、运输及用能等实际困难。对扩大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产 能的企业,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先扩产再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疫 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改造生产线发生的实际投入, 纳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支持。 政策起止时间:从政策发布之日起实施,疫情解除后,继续做 好企业帮扶工作。操作流程:关于项目审批手续补办,纳入全省疫 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的 105 家企业可先行实施扩产项目建设,并向 各设区市工信局报送项目信息,由省工信厅确认后,按项目审批流 程补办相关手续。关于技术改造项目支持,纳入全省疫情防控重点 物资生产的 105 家企业项目信息报至各设区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商 当地财政局审核分类,报请省工信厅商省财政厅审核确认。支持额 度:在 1 月 10 日至 2 月 7 日,企业实施扩大产能、改造生产线,并
  • 6.实际投入生产的企业技改项目,按设备投资给予 80%的补贴;在 2 月 8 日至 2 月 20 日实施的项目,按设备投资给予 50%的补贴。牵头部 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等配合。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省工信厅投资计划处 颜 嘉 0791-88916338 18879101150 4.全省药品补充申请、再注册收费标准和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 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收费标准降低 30%。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执行,在出台新的 收费政策之前长期有效。操作流程:企业直接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服务窗口申请,申办程序和手续不变。支持额度:下调收费标准 30%, 即:药品补充申请注册费分别由 0.54 万元、2.59 万元下降至 0.378 万元、1.81 万元;药品再注册费由 2.44 万元下降至 1.708 万元。第 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费由 7.81 万元下降至 5.467 万元;变更注册 费由 3.27 万元下降至 2.289 万元;延续注册费由 3.24 万元下降至
  • 7.2.268 万元。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市 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省财政厅配合。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省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 处 省药监局综合规划财务 处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翁亚萍 0791-88915180 19979125633 彭鹂群 0791-88158088 18970016700 省药监局行政受理大厅 易 立 0791-88158101 15870673237 5.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要求,稳妥处置未经批准擅自设卡 拦截、断路阻碍交通等行为,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和必要的生产生活 物资运输通畅。简化绿色通道查验手续和程序。对于疫情防控应急 物资、由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或有关成 员单位统一调拨转运的重要生活物资等保障车辆,疫情期间免除高 速公路通行费用。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至疫情解除之日。操
  • 8.作流程:遇到上述阻断交通情况,可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或打 12328 电话投诉,当地政府应立即恢复通行。关于通行证办理, 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有关成员单位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后,承运单 位自行打印;各设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卫生健康、工信部门报当 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准、汇总后,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相关企 业自行打印。对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省交通运输厅通知相关收费 站保障通行;涉及跨省运输的,协调车辆目的地省份交通运输部门 放行。支持额度:以实际执行额度为准。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 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牵头,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 区管委会配合。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省交通运输厅财务处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刘恒明 0791-86243130 16607916839 6.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企业,1 个月房租免收、2 个月租金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 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 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
  • 9.策扶持。 关于减免租金政策: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至三个月内。申 请时间不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操作流程:承租企业向出租生产 经营用房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由出租生产经 营用房的行政事业单位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如出租生产经营用 房的行政事业单位本身为主管部门,则由其审核批准;出租生产经 营用房的国有企业根据其管理权限审核批准。支持额度:以实际支 持额度为准。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行政 事业单位由省财政厅牵头负责;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国有企业由省 国资委牵头负责,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配合, 各有关出租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具体组织实施。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 姓名 徐雪 梅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0791-87287883 13970817625
  • 10.省国资委财务监督与 肖霞 0791-83952590 18507080887 绩效评价处 关于创业载体扶持政策: 政策起止时间:从政策发布之日起执行,到疫情解除后 3 个月 截止。操作流程: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小微企业 双创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分别向所 在设区市的工信、科技、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审 核后,给予减免租金额补贴、培训补贴等支持。支持额度:以实际 支持额度为准。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由省 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科技企业孵化器由省科技厅负责,创业孵化 基地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 殷 超 0791-88916356 13732951731 省科技厅高新处 尹 伊 0791-86253496 18879107192
  • 1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就业处 熊小平 0791-86386373 13979175618 7.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 旅游等行业企业和未能及时充分复工的工业企业,及时辅导落实好 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予以减免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申请减免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可视企业情况长期执行;小微企业普惠性减 税政策执行期间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操作流程:疫情防控期间, 纳 税 人 、 缴 费 人 尽 量 选 择 江 西 省 电 子 税 务 局 (https://etax.jiangxi.chinatax.gov.cn)、手机 APP、自然人扣 缴客户端、邮寄办税等“非接触式”的办理途径。到办税服务厅现 场办理税费事项的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江西省电子税务局、“江 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和各地税务机关提供的联系电话等渠道进 行预约。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为备案类优惠事项,由纳税人直接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享受。因疫情原因纳税困难减免房产税、城镇土 地使用税,减免房产税 20 万元以下、城镇土地使用税 30 万元以下
  • 12.的,由县级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房产税 20 万元以上(含 20 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 30 万元以上(含 30 万元)的,由设区市税务机关 办理。支持额度:优惠额度根据纳税人办税实际确定。牵头部门及 组织实施单位:省税务局牵头负责,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组织实施。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姓 名 付小 青 袁大 建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0791-86650820 18179191218 0791-86202753 15979103772 8.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将 2020 年 2 月份的法定 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 2 月 24 日;在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 困难的,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延期期间不征收滞纳金。纳税人 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还可依法申请办理 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政策起止时间:2020 年 2 月份法定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 2 月 24
  • 13.日;其他政策暂无截止时间。操作流程:纳税人、缴费人尽量选择 江西省电子税务局、手机 APP、自然人扣缴客户端、邮寄办税等“非 接触式”的办理途径。对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的,通过上述网络 和有关电话预约。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纳税申报期限(包括经 核准延长的纳税申报期限)内提出申请,经核准后自申报纳税期限 起算,最长不超过 3 个月。延期申报,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 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纳税人可以选择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为向 省税务局转报,省税务局及时予以办理,延期申报纳税期限和延期 缴纳税款期限内不征收滞纳金。支持额度:上述事项没有任何费用。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江西省税务局牵头,全省各级税务机关 组织实施。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江西省税务局征管和 科技发展处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罗洪伟 0791-86650615 18179191130 9.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确保 2020 年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 2019 年同期余额。鼓励金融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
  • 14.和中长期贷款额度。引导中小微企业通过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 平台、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申请贷款。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 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三农”领域等行业, 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企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 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应予以展期或续贷。 政策起止时间:自政策发布之日起执行,长期坚持;部分政策 自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20〕29 号”文印发之日起执行。操作流 程:引导和督促银行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加大贷款投放,特别是提高 中小微企业、制造业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占比。进一步引导 广大中小微企业通过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 (https://www.pbcsurvey.org.cn/ncrhportal/)和一站式金融综 合服务平台(http://www.jxfinser.com/)申请贷款,鼓励省级重 点企业优先向承接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的江西银行、九江银行、进 贤农商行申请贷款;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安排银行机 构撮合对接企业贷款需求;银行机构在收到融资申请后将尽快处理。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相关企业,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企业如遭遇不合理抽贷、断贷、压贷, 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邮箱:jrbydc@163.com)。支持额度:根 据实际情况由申请企业与银行机构协商确定。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
  • 15.单位:省金融监管局牵头,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等配 合。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省金融监管局 陈三的 0791-88918280 18807918969 银行保险处 人行南昌中心支行 张德胜 0791-86646365 18179105065 货币信贷管理处 10.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加强与银行机构合作,针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和疫情防控行业定制担保产品,对因疫情暂 遇困难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取消反担保抵质押要求,降低担保费。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机构,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及各设区市再担保机构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政策起止时间: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发生的 有关担保业务均可享受此政策。操作流程:省融资担保公司已推出
  • 16.“抗疫担保贷”,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可通过电话、网络、快 递等方式受理业务、办理审批。对于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的、 2020 年新发生的单户金额在 100 万元及以下的再担保业务免收再担 保费,并长期坚持。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及受疫情影响较大企 业,新增融资担保业务费率不超过 1%。省融资担保公司对疫情防控 重点保障企业和疫情防控专项产品,适当提高再担保分险比例;省 市两级担保再担保机构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 如果担保机构已免收担保费,则免收再担保费。支持额度:由申请 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银行机构协商确定。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 位:省金融监管局牵头,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各市、 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配合。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省金融监管局监管一 处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郑鸿鹏 0791-88918252 18720055105 11.充分发挥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中坚作用,依法依规在货款回 款、原材料供应、项目发包等方面,加大对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的支
  • 17.持,确保产业链运行平稳。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可长期坚持。操 作流程:由中小企业向其产业链上游国有企业提出货款回款、原材 料供应、项目发包等方面的需求,由其产业链上游国有企业依法依 规予以支持。支持额度:以实际发生额度为准。牵头部门及组织实 施单位:省国资委牵头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县(区)人 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配合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肖 霞 0791-83952590 18507080887 省国资委财务监督 与绩效评价处 12.积极推广不见面招商,充分利用赣服通、政务网、公众号等 平台,高频次、高精度、大范围进行招商引资项目推介。对成熟且 有签约意向的项目,要加强网上对接、洽谈力度,确保尽快签约。 对已签约项目,要全力做好项目的立项、开工、投产全过程服务,
  • 18.确保项目尽快落地。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执行,疫情解除后 继续用好网络招商手段。操作流程:疫情期间,推广实施“不见面” 招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网络视频等与客商开展对接,建立长 期高效顺畅的项目信息对接机制,通过网络应用研判甄别项目来源、 关键人物、项目可行性论证等核心信息,提高服务的层次、效能和 水准。支持额度:无支持金额。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商务 厅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县(区) 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配合。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省商务厅开放开发处 姓 名 万任 外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0791-86246452 18579100654 13.充分发挥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全面推广网 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 除特殊情况外,由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或电子邮件提供电子材料
  • 19.后先行办理;项目单位应对提供的电子材料真实性负责,待疫情结 束后补交纸质材料原件。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疫情解除后,进 一步完善提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可长期坚持。 操作流程:由项目单位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各 级涉及投资项目的审批部门提出审批申请,并提供符合要求的审批 所需的电子材料。各审批部门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 网上收件、网上审批、网上出件。对于需要评估评审或部门会商的 投资项目,由相关审批部门通过视频会议等形式进行。项目单位通 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用户中心在线查询赋码结果、打印赋 码通知单、事项办理进度。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发展改革 委牵头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省水利厅等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配合。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 省信息中心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刘振强 0791-88915089 13479136584 0791-88915413 18979162255 孙 杨
  • 20.14.将省重点工程建设单位人员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施工 物资供应等工作纳入地方保供范围,切实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涉及的 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问题。对项目建设中确因受疫情 影响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允许合理延后合同 执行期限,不作违约处理。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疫情解除后,继 续为省重点工程建设提供相关保障。操作流程:各省重点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及时向项目所在地方政府申报返回工地有关人员信息,接 受当地政府指导,并按照地方政府有关部署落实好内部防控要求。 各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指定专人加强与项目所在地方政府联 系,及时反馈项目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各地方政府把生活物资保 障、施工物资供应等纳入地方保供范围,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单 位和地方政府及时协调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 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直相关单位配合,各市、县(区) 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落实属地主体责任。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1.单 位 姓 名 省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 江小 处 兵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0791-88915257 19979125639 15.对确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复产履约的外贸企业,指导企业 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 证明”,及时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减小损失。设立进出口商品绿色通 道,确保进出口商品快速通关。鼓励中国信保江西分公司为因疫情 遇到困难的出口企业提供风险保障、保单融资等服务。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视疫情影响情况 而定。操作流程:关于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 力 事 实 证 明 ” , 省 内 企 业 可 在 线 上 认 证 平 台 (http://www.rzccpit.com/)申请办理,亦可与当地贸促会联系办 理。关于出口信用保险及融资服务,对已开通“信保通”的外经贸 企业,企业可在线上办理出口信用保险限额申请、报损、索赔、资 信申请等各项业务。小微出口企业通过“中国(江西)国际贸易单 一窗口/金融服务/出口信用”、“中国信保小微企业服务”等平台 进行线上操作。支持额度:以实际支持额度为准。牵头部门及组织
  • 22.实施单位:省商务厅、南昌海关牵头负责,中国贸促会江西省分会、 中信保江西分公司等配合实施。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省商务厅对外贸 易发展处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汪飞 0791-86246202 13767175899 中国贸促会江西 省分会 贺熊 文 0791-86246059/132/098 15279136153 法律事务部 中信保江西分公 曾川 司办公室 明 18170007124 中信保江西分公 司 汪 洋 18170007109 业务管理处/风 控合规处 16.支持传统商贸主体电商化、数字化改造升级,积极培育网络
  • 23.诊疗、在线办公、在线教育、线上文化娱乐、影视及智能家居等新 兴消费业态和消费热点,繁荣“宅经济”。大力实施“互联网+”农 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城乡商品要素流动。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长期支持。操作 流程:具体实施由各市县立足自身实际制定相应方案,相关企业积 极主动参与并联系所在县(市、区)级以上对应行业主管部门争取 给予协调、支持。政府相关部门前期给予政策引导、资源统筹、物 流配送协调等支持,后期在评选电商示范企业、数字商务企业及重 点示范试点项目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视线上交易或服务规模等给 予一定资金补助。支持额度:以实际支持额度为准。牵头部门及组 织实施单位: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 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配合。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省商务厅现代服务业处 潘茂 0791-86246517 15979156177
  • 24.栋 17.鼓励受疫情影响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生活费)、 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不裁员或少裁 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坚 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上年度 6 个月的统筹地 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企业上年度月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所需资金 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政策起止时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操作流程:符 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稳岗返还申 请。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人社厅牵头,省财政厅等有关部 门配合。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省人社厅就业处 徐秋 0791-86386359 13870897977
  • 25.保 省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占丰 斌 失业保险科 0791-86658263 13732974921 18.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 办理社会保险缴费业务的,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补办。逾期缴纳社 会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个人权益。相关补办手续在疫 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至疫情解除后第三个 月末。操作流程:我省各级人社、医保部门将按此政策进行内部办 理,企业或居民无需提前申请办理。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医保局、省财政厅配合。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省社保中心企业 姓 名 陈仁 欢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0791-86658521 13970077160
  • 26.养老保险处 省社保中心工伤处 涂洪 谊 省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占丰 失业保险科 斌 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 蔡海 处 清 0791-86658539 15870659791 0791-86658263 13732974921 0791-86385916 13870069929 19.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受疫情影响还款出现困难 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 年,省 财政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完成展期手续的, 免于信用惩戒。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 各有关部门要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政策起止时间:从政策发布之日起至疫情结束或新的政策文件 出台。操作流程:受疫情影响,确诊、疑似、无法排除、密切接触 的集中收治集中隔离的“四类人员”,可向贷款放款银行提出申请 展期还款;未能按时完成展期手续的,由本人向业务发生机构提出 申请更正逾期记录。支持政策:通过贷款银行审核后,“四类人员”
  • 27.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处理,原则上不超过 1 年,财政贴息继续 按原合同贷款额度执行。对“四类人员”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完成 展期手续的,经业务发生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做逾期记 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人社 厅牵头,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发展改 革委等配合。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省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人行南昌中心支行 征信管理处 姓 名 刘家 宏 邓晓 峰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0791-86658273 15979113171 0791-86628315 18179105501 20.密切关注全省农民工、应届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状况和省 内外用工需求,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就 业信息、企业开复工信息,开展网上招聘。建立返乡务工人员滞留 省内就业应对机制,促进与用工企业精准对接。
  • 28.政策起止时间:从政策发布之日起,可长期坚持。操作流程: 针对我省工业园区用工特点,发挥政府层面服务企业用工工作机制 作用,将企业岗位招聘信息下沉到乡、镇、村,直接对接到农村劳 动力群体。通过各类线上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渠道,帮助企业更高效、 快速、便捷发布企业岗位信息,更好地匹配求职人员进行岗位信息 推送。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 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县(区)人民 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配合。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姓 名 省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罗 文 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资讯 1、微信群内定期分享最新重磅报告; 2、定期分享华尔街金融资讯; 3、定期分享各大行业研究报告; 扫一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0791-86658310 13767003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