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长沙师范学院指导监督下,长沙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幼儿园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幼儿园行政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长沙师范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的再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4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长沙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长沙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幼儿园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30分-16时30分)。
2.报名地点
长沙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幼儿园(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351号)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长沙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长沙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幼儿园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专业能力测试后提供)。
5.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长沙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长沙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幼儿园网站公布。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长沙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长沙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幼儿园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和试讲环节。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专业能力测试、试讲通知在长沙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长沙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幼儿园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长沙师范学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专业能力测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专业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专业能力测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专业能力测试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素养、技能技巧等,总分100分。
试讲: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名单(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试讲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试讲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教育理念、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专业能力测试、试讲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专业能力测试、试讲授课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成绩在长沙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长沙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幼儿园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长沙师范学院人事处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长沙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幼儿园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312229(长沙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幼儿园办公室)
举报电话:0731-84036995(长沙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处)
附件>>>点击查看
1.长沙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指导目录汇总
长沙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幼儿园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