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生产企业委托税务师代理对其2018年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查,税务师初步了解到,该企业生产经营没有季节性波动。企业产品及所用材料增值税适用税率均为16%。深入审查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如下建议:
(1)企业当期销售收入5000万元,相应的成本为4500万元,但企业近三年的账务资料显示,销售收入成本率为70%-85%,税务师认为企业成本列支不实,应当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期初库存材料100万元,当期投入生产耗用材料4000万元,期末库存材料500万元,企业当期申报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50万元,税务师可确认企业会计进项税额核算不正确,导致当期多缴纳了增值税。
(3)企业1~11月的销售收入为3300万元。税务师认为销售与市场需求有关,确认为正常。
(4)审查过程中,税务师甲对部分业务与企业法人代表、相关部门经理、财务、保管、及普通职工进行了询问,税务师乙认为甲的行为对纳税审查的保密性有损害。
要求:请根据所给资料判断第1、2项业务中税务师使用的是什么审查方法,并具体分析审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第3项业务中税务师的判断存在什么问题,简述理由;第4项业务中税务师乙的理解是否正确,简述理由。